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设备类资产管理 防范信息泄露风险的落实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9日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严格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信息设备类资产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具备信息存储功能的信息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防范内部及敏感信息泄露风险,保障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与信息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1.规范资产登记:各部门在录入设备时应全面、完整、准确填报资产信息,坚决杜绝账外资产。
2.强化资产盘点:坚持定期盘点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因机构调整、办公搬迁、实验室调整等涉及资产迁移的,须即时盘点、同步更新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二、加强使用过程管理
1.落实岗位管理责任:明确信息设备使用人、管理人双岗位责任,使用人依规操作、妥善保管,管理人负责日常监管与状态跟踪,确保设备安全完整、信息数据可控。
2.严控维修信息安全:信息设备维修前须完成数据备份与敏感信息清理;维修过程采取必要防范防护;维修更换的硬盘、存储板卡等零部件也要进行信息消除或物理销毁,严禁随意丢弃、外流。
三、规范资产处置流程
信息设备类资产在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等处置前,资产使用部门应当在信息数据彻底清除后方可进入处置审批流程。涉密信息设备按保密规定执行。
涉密信息设备类资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学校保密制度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机专用、物理隔离,防止失密和泄密。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将本通知要求落实到每一台设备、每一位使用人,切实筑牢学校资产安全与信息安全防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 年 3月 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