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政策制度
工作流程
招标采购
资产管理
常用下载
实验中心
安全考试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盘活和调剂共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9日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资〔2025〕30号)文件的要求和财政部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以推动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能。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 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调剂共享的通知》的通知(石财资〔2025〕4 号)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组织开展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度国有资产盘活和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各单位部门以2024年资产清查结果为基础,继续梳理闲置低效资产的盘点工作,重点是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等资产,对其使用状况逐项梳理核实,全面掌控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等。摸清本单位部门的资产底数、资产使用信息和实际使用状态。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资产盘活工作,对本部门的房产、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等资产,对照系统资产清单、实物情况等逐项清理盘点,准确把握低效闲置资产标准,填报《石家庄学院申请盘活资产情况表》(附件2)。对于实物存量资产,本单位部门不能满足使用且处于闲置状态但可由其他单位部门共享使用的资产(不含待报废资产),可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供给信息表》(附件3)。同时,各部门单位结合履职需要、资产存量和资产配置标准等要求,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需求信息表》(附件4)。
         以上表格如有报送需求,请于4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报送给资产管理处办公室203。如无报送需求在附件2、附件3、附件4 填写“无”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联系人:蔡茹  邮箱:
1212024@sjzc.edu.cn
联系方式:66617071
(备注:本次资产盘活和调剂非校内单位部门之间,省内各行政事业单位之间进行调剂)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9日    
 
版权所有: 石家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址: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江大道6号
石家庄学院信息中心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