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仪器设备、家具被服报废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2日 点击数: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国有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和家具被服)的报废审批及报废设备的处理工作。未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意,任何学院无权处理报废国有资产。各学院在未正式向国资处移交报废设备前,任何人不得将其拆卸、丢失或出售。资产报废流程如下:
1.由设备使用人向本单位设备管理员提出申请,填写《石家庄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使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提出鉴定意见,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加盖部门公章,报学校国资处审批。填表时,必须清楚写明报废原因。
2.国资处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签署处理意见,加盖公章。
3.准予报废的设备,申请部门设备管理员将报废设备清单送交国资处。因库房有限,大批量的报废设备需学院自行保管。
4.国资处管理员将一式五份的国有资产报废审批表交由学校审核,主管校长和校长同意后管理员在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报废设备信息,并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同意后再上报财政局。
5.财政局批准报废后,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后由财政局统一招标进行资产回收。最后国资处和财务处在系统账上进行资产核销。